关于举办第21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激发我院青年学子文化艺术创新创造新活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推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21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五四寄语精神,展现我院青年学子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引导广大青年学子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不负韶华、勇挑重担,为助推学院高质量发展和广大青年学子成长成才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青春·力量·梦想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
四、活动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
五、主办单位
共青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六、承办单位
各二级学院
七、比赛项目及实施步骤
本次校园文化艺术节共设置传统文化展示、绘画、摄影、声乐、舞蹈、朗诵、演讲、微视频等8个比赛项目,各二级学院可结合自身特点组织申报并开展初赛、复赛,由校团委组织全院总决赛、专家评审、总结表彰和作品展示等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下发艺术节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宣传、申报,各个二级学院最少申报一项比赛,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2.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申报通过后组织初赛、复赛,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总决赛。
3.全校总决赛和专家评审:结合疫情防控及赛事具体情况,采取视频展示为主、现场表演为辅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总决赛、参赛作品专家评审会。
4.总结表彰和作品展示:表彰获奖单位、个人及优秀作品展示。
八、奖项设置
各项目类别比赛均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及优胜奖若干(如推荐决赛推荐作品低于6个则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学生可参照学院相关文件进行奖励;各项目类别一等奖及入选艺术节闭幕式展示节目的指导老师可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其中个人项目可设指导教师1名,团体项目可设指导教师2名,不重复评奖;整个艺术节活动设优秀组织奖3个。各奖项由学院统一发放证书。
九、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校园文化艺术节,支持和配合校团委做好各项组织工作,推进艺术节有序开展。
2.适应时代,推陈出新。各二级学院要紧跟时代步伐,转变工作思维,创新适应新时代青年学子的工作方法,激发青年学子文化艺术创新创造活力,凝聚青春新力量。
3.坚守公平,择优评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赛风赛纪的管理,遵从大赛规程和规则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各比赛项目,择优评选项目,为赛事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环境。
4.文件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并另行通知。
附件: 1.第21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项目申报表
2.第21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参赛作品汇总表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