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支部:
为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推动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既立足本职、抓好团建,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优秀集体和个人的榜样示范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施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和学院发展贡献青春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20年度“五四”评优活动,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集体荣誉: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人荣誉: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对象
1.“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对象为在籍按规定注册的团员,其中“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是担任团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文艺委员)以上的团干部,且任职满一学期。
2.“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参评资格: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最近两次换届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中等次应为“三星级”及以上。班子配备齐整,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学院共青团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比例为学院团总支数的25%,“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二)优秀共青团员参评资格: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优秀共青团员”推报人选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4月30日后出生),推报人选入团年龄必须符合团章规定,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陆注册“智慧团建”系统;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人数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团员总数的6%。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参评资格: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4)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人数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干部总数的10%。
四、上报材料要求
1.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总支”或“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组织需提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申报表,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张集体合照,10张团总支活动照片或5张团支部活动照片。
2.被推荐为“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团干需提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寸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严格按格式及模板填写,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统一收集汇总,经党总支审核后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于4月23日前送交院团委办公室(学生食堂四楼415),电子版材料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打包发邮箱(47456940@qq.com)。
4.各类电子版材料的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班级+姓名+XX材料”,如:“园林学院183园林技术1班张三优秀团员申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严格程序标准。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要加强审核把关,由团总结委托相关团组织所在班级辅导员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班主任、辅导员、学工办、党总支等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各级团组织确定建议表彰对象,在本级团组织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
3.院团委将组织对建议表彰对象的参评条件、资格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报院领导审定;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4.加强宣传,树立导向。要自觉维护评选表彰活动的权威性,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附件:
1.2020年度“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3.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名单汇总表
7.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名单汇总表
8.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10.个人事迹材料(模板)
共青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